医疗纠纷调解引入“一锤定心”
昨日上午,医患双方都在调解结果上签字后,54岁的王振来当场接到了院方的补偿支票。一场医疗纠纷最终顺利调解。据悉,这也是我市第一起对医患纠纷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
据了解, 王振来28岁的女儿王红(化名)于今年3月23日到厦门某医院胸外科就诊,CT显示其胸部有纵隔肿物。3月30日,医生在全麻下为她切除纵隔畸胎肿瘤。术后,王红出现间歇性神志不清等症状。术后第8天,患者开始出现昏迷,送入重症病房100多天后,于7月1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红的死让家属无比悲痛,家属们认为,医院在术后8天查不出原因,误诊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补偿12万元。但是医院却认为手术很顺利,术后胸腔引流120ml,鲜红色,生命体征平稳,医院没有过错。
王振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医患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了下来,终于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医方支付患方包括退回患方住院预缴金23900元在内的共80000元补偿金;死者王红住院17天期间的护工费、死后冷冻费及后续火化费由院方承担,患方所欠的医疗费,医方不再向患方追偿。
10月25日,达成赔偿协议后,医患双方表达了进行司法确认的意愿。第二天一早,思明区法院迅速派人到医调委,进行司法确认。 “诉讼与调解的成功衔接,让协议具有了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执行性,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思明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张嵘告诉记者,多了司法确认这道审查程序后,使得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固定了下来,其签订的协议也具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而且,此类司法确认工作是不收取诉讼费的。
作为处理医患纠纷的新途径,身为独立第三方的医患纠纷调委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备受期待。连日来,本报对此进行了持续关注。10月10日以《调解最难点:医院不太配合》为题,对医疗纠纷调解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探讨。报道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10月11日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决策部门关注并召开会议进行探讨。现在,司法确认被成功引入,这将在最大程度上解决调解不具权威性及强制执行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