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院的自制药越来越少了
晚报讯(记者 许云芬 通讯员 高树灼 陈志峰)近年来,为保证医院制剂的质量,政府对医院制剂进行严格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对医院制剂作了许多限制性规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很多医院都不再配制医院制剂。
所谓医院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医院制剂必须由研制医院提出申请,经过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省、市、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方可生产。
据了解,厦门几家三级医院都曾有自己的制剂室,并且在长期的临床实际工作中研制出许多具有专科特色的新制剂,其中,中山医院有69种,第一医院有58种,中医院有50余种,主要分为外用和内服二大类。这些大多不仅疗效显著,而且历史较久,为患者所熟悉。如第一医院肚液散、儿茶、甘安合剂、地锌油、洗必泰漱口液等;中山医院的“庆大霉素眼药水”制剂、氯蒂唑栓;中医院参术散、开胃灵,及根据康良石黄疸合剂、普肝合剂、乙肝合剂改良成的复方栀子根颗粒、复方菌陈颗粒等四种颗粒剂。
第一医院制剂室主任邵志宇说,目前第一医院的40多个品种的自制药中,时间最短的也有五六十年的历史了。但现在,除了第一医院还在继续生产、研制,其他医院都已经不生产自制药剂。
邵志宇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两点:医院制剂的研制、生产投入大,经济收益不高,得不偿失;与药厂相比,医院制剂的生产量较少,组织原料比较困难。像有的原料一年甚至只需100克左右,原料商多不愿意供应,因此,有时就会出现某种药供应不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