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三级公立医院都将参建医联体
2017-11-03 09:06:15浙江在线佚名查看次数:358
浙江在线1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宁)如何建立“双下沉、两提升”两提升长效机制?如何构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2017年,建立完善有效运行的高水平医联体模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依次梯度下沉。
覆盖面广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
高水平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
根据《意见》,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设区市建成一定数量有明显成效的高水平医联体。在“双下沉、两提升”紧密型合作办医的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1+1”模式医联体的基础上,构建以三级公立医院为核心、联合若干医疗卫生机构的“1+X”模式医联体。
根据《意见》规划,全省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广泛参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强化基层
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记者发现,《意见》多处涉及缓解群众看病难,提升就医获得感的相关举措。
在坚持公益导向方面,《意见》要求,高水平医联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另一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推动“互联网+医疗”更大范围应用,提升健康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
科学规范
探索县域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意见》要求推进分区域、分层次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有序流动。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之外,我省还将推进医疗共同体和城市“1+X”医联体建设。
——在基层,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集团化运营管
理。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每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
——在城市主城区,以1家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为核心,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城市“1+X”医联体。
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探索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2017年,建立完善有效运行的高水平医联体模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依次梯度下沉。
覆盖面广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
高水平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
根据《意见》,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设区市建成一定数量有明显成效的高水平医联体。在“双下沉、两提升”紧密型合作办医的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1+1”模式医联体的基础上,构建以三级公立医院为核心、联合若干医疗卫生机构的“1+X”模式医联体。
根据《意见》规划,全省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广泛参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强化基层
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记者发现,《意见》多处涉及缓解群众看病难,提升就医获得感的相关举措。
在坚持公益导向方面,《意见》要求,高水平医联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另一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推动“互联网+医疗”更大范围应用,提升健康产业发展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
科学规范
探索县域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意见》要求推进分区域、分层次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有序流动。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之外,我省还将推进医疗共同体和城市“1+X”医联体建设。
——在基层,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县域医共体,实施集团化运营管
理。着力改革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每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
——在城市主城区,以1家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为核心,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城市“1+X”医联体。
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探索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