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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2017-10-10 09:43:46网易佚名查看次数:322
  2015年9月,南京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两年来,全市上下以创建工作为抓手,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立足南京实际,坚持解难题、补短板、建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和监管满意度分别达71.76%、75.21%,在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中取得第2名;“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还被评定为2016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十件突出贡献事项。

  党政同责,夯实创建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创建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狠抓落实,健全体系,夯实责任,坚决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出台《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和《食品安全工作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细则》,以考核促进监管和创建工作的落实。

  建立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做好市、区监管部门事权划分,探索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监管新机制,对食品安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计划安排、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检查考评。
  提供人财物技保障。市财政投入1.25亿元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3万平方米实验室迁建后的设备添置和实验室改造,建成以后,将形成以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为市级检验骨干核心,其他市级检验机构、第三方检验机构为补充的市级检测团队,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我市还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抽检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市、区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调整充实食品监管力量,优化监管装备和监管资源配置,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人财物保障。

  加强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监管责任重于泰山。我市坚持标本兼治,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双轮驱动”,日常规范和专项治理“双管齐下”,注重食品监管实效,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可靠。
  抽检和公示力度逐年加大。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检测、农贸市场自检、监管部门联动快检、实验室法定检测“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和联动机制,是保障百姓“菜篮子”安全的一大抓手。两年来,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大额资金实行食品监督抽样,抽样量达每千人4份。今年共安排监督抽样批次为33000批,抽样结果全部公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实行下架、召回、销毁和行政处罚等处理。今年还将建成7家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中心、80家以上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快检室,全市农残快速检测室覆盖率达70%以上。

  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场所全面推进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市场建立健全经营者资格备案、产地登记管理、入场快检、检测结果公示等各项制度,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
  农产品源头治理更加有效。以最严格的措施治地治水治空气,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农产品标准化、清洁化生产,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商品有机肥,主要农作物和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2016年我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20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的产量占全市食用农产品总量的40%,地产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明厨亮灶”让百姓吃的放心。2015年7月,我市启动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将餐饮单位操作间、洗消间等关键场所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显示、透明玻璃窗、隔断矮墙等方式,将后场加工操作过程展现给消费者,后厨成了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600余家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全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覆盖率达80%,为广大群众创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创新监管方法破难点。我市创新监管方法,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四小”规范提升行动暨熟食卤菜生产经营整顿规范行动工作方案》,以“三清四能”为标准,开展食品“四小”规范提升行动。积极引导帮扶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规范取证,已完成规范提升100多家;农贸市场、商超、食杂店、批发市场四类业态规范整治率分别达73.5%、88%、61.1%、80%;在商业综合体、特色餐饮街区、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集中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站”58个,覆盖餐饮单位近7000家。规范“网络订餐”新业态经营行为,开展“随手拍——网络订餐你点我查行动”,发布《网络订餐消费警示》,对1000余家商户下线整改。

  开展“互联网+”学校食堂智慧监管。研发中小学食堂智慧供餐管理系统,实现对食堂人员管理、索证索票、留样监控、餐厨垃圾处置等全程监控和学生家长在线监督。试点农村家宴聚餐规范化监管。建立责任制、厨师登记培训、备案与现场指导、集体聚餐点管控、快速处置等五项机制,目前高淳区134个行政村已全部实行家宴聚餐规范化管理。

  通力合作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我市充分发挥监管主体、市场主体、消费主体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构建政府监管、社会协同,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按照“零容忍、出重拳”的工作原则,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农村食品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等专项整治30余次。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602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72家,捣毁制假窝点22个,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10余件,累计罚没款1160余万元。全市公安系统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154起,依法公诉犯罪嫌疑人159人,居全省首位。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现象,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两年来,食药监部门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7000余件,规定时限办结率达100%。
  食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食品产业扶持政策,帮促企业健康发展,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加强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市食品安全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的通知》,建立监管及创建工作与新闻宣传“双轮驱动”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舆论监督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处置、舆论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市食药监局坚持每月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按主题介绍监管措施和成效,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大家行”系列活动,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过“金陵食品药品安全守望者风采”微信展示活动,体现平凡的点滴、坚强的保障。

  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建立了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打造“食安南京”品牌,有力保障了公众食品安全,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创建目标。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食品安全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市将继续抓好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全力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持久战,为百姓饮食安全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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