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马替跑者猝死:家属承认死者有错 索赔124万
2017-02-28 09:30:30新京报即时新闻王煜 武琳悦查看次数:382
去年新京报关于厦门半马发生跑者猝死事件的报道。
律师称该案系国内首例替跑猝死者索赔案例;家属认为转让名额者和组织方均要担责。
2016年12月10日,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开跑,两名参赛选手在终点附近突然倒地,最终猝死。赛事组委会的调查结果显示,其中一名死者吴刚(化名),系替跑者。今年1月16日,吴刚的遗孀梁女士,对参赛资格转让者李华(化名),以及组织方提出索赔,要求双方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在内共计近124万元。2月22日,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受理此案。
梁女士的代理律师黎永绿告诉新京报记者,吴刚之死,替跑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国内首例替跑猝死者索赔案例,该案“具有极大的警示作用”。而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国内马拉松赛事名额转让已成产业,尽管组织方加强检录,仍无法避免参赛名额交易。
男子替跑马拉松猝死
2016年12月10日,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事首次独立举办。当天,1.8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者,汇聚到赛道上。上午10点过后,“坏消息”传来。先是一名男性参赛者在距离终点4.5公里处倒地,随后,又有一名男子在终点附近不省人事。
赛事组委会事后通报称,本次比赛共计造成两名参赛者猝死。其中,在终点附近猝死的男子,即为福建籍参赛者吴刚,参赛号码为F12530。
12月14日,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发出公告,对30名参赛者做出处罚。其中,号码F12530的参赛者赫然在列。公告信息显示,上述参赛号码的拥有者系一名李姓女子,因“转让号码布致严重事故”,其被组委会处以永久禁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也就是说,赛事中猝死的吴刚,实际为一名替跑者。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民事起诉书显示,今年1月16日,吴刚的遗孀梁女士,将参赛号码转让者李华,及赛事组织方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以其侵犯吴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告上法庭。并提出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项目,金额总计1239268.1元。
新京报记者据此联系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已注意到此事,但拒绝透露细节。
家属承认死者也有错 承担三成责任
在亲属看来,吴刚之死,转让者及组织方负有70%责任。
案件代理律师,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永绿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赛事中,男性参赛者的号码布为黑色字样,并以字母M开头,女性参赛者的号码布为红色字样,并以字母F开头,“通过肉眼可以轻易区分男女选手性别。”
起诉书称,吴刚违规替跑“行为明显”,赛事运营机构却没有劝阻、制止,并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违背了最基本的监管义务”,应对死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李华在赛前违规转让参赛资格,违背了“比赛名额不得私自转让”的基本规程,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亲属认为,吴刚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30%的法律责任,其余责任,则应由李华及赛事组织方承担。
黎永绿告诉新京报记者,在报名、检录、比赛等多项环节中,“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做好了,替跑行为就可能被杜绝,也不会发生猝死悲剧。”他表示,作为国内首例替跑猝死家属索赔案,此案将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
今年2月22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受理上述起诉,目前尚未开庭。
释疑
转让者、替跑者和组织者各担何责?
律师认为死者确实应承担超三成责任,组织方若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或可免责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表示,此案中,吴刚违反赛事规则,私自冒名替跑,李华私自转让参赛资格,赛事组织者对明显替跑行为未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共同造成吴刚猝死,三方对损害后果都负有过错,且程度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王常清据此认为,三方应对吴刚的死亡平均担责,即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由于吴刚违规在先,过错程度相当之高,甚至可能承担超过三分之一的责任,而非代理律师在起诉状中所提“吴刚承担30%的责任,组织方承担70%的责任。”
在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看来,即使是正常参赛选手,因自身原因猝死,本质上也属意外事件,死者家属难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主张赔偿。此外,替跑行为与马拉松比赛追求的公平精神相违背,依据公序良俗的一般法律原则,如无证据证明组织方有明显过错,则组织方不应担责。
王优银表示,若组织者有证据证明已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即吴刚是在通过了安检后“混进去”,则有希望免责。
追访
参赛名额线上交易猖獗 主办方称难防
资深跑友杨天(化名)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由于国内“跑马”日益走热,大型马拉松赛事往往“一票难求”,在此基础上,催生出庞大的参赛资格转让产业。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参赛资格转让,分为“公益”及商业两种。前者因实际参赛者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参赛,故将参赛号码通过跑友之间的微信群进行转让,通常为无偿或者仅收取报名费。而后者,则是参赛者在报名并中签后,将参赛号码高价卖出。
杨天透露,以“公益”形式进行的参赛资格转让,通常事先约定,赛前领取的跑步装备和完赛包、奖牌,以及最终成绩,均属于替跑者,“在圈内形成默契”。
与之相对的是,高价“贩卖”参赛资格,也在日益兴起。通过某购物平台,输入“马拉松名额”,搜索到百余位卖家,涵盖各地马拉松赛事。这些比赛的参赛资格,定价多为500元左右,部分热门赛事高达千元,但实际报名费在200元以内。
一家出售“2017年北京马拉松比赛名额预订”的卖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的名额来自赛事合作酒店,名下有男、女各一个北马直通名额,每个售价999元。而一名以500元出售无锡马拉松参赛名额的卖家则称,自己通过官网报名,并最终中签,但是“不想跑了,换点钱”。
杨天介绍,目前国内“跑马”流行,部分热门赛事需要在报名后,参与抽签。相对于新手而言,曾有过参赛经历,或者报名成绩在4小时以内的“高手”,往往能直接获得名额,“这部分名额构成了网络贩卖的主力。”
公然参与替跑,为何能通过赛事组织方的检录?曾主办过南京国际马拉松赛事的江苏问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一名陈姓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近年来,组织方对替跑的查处力度已经在不断加大,甚至推出“人脸识别”,但依旧防不胜防。
“替跑者的办法,总比组织者多。”上述陈姓负责人称,由于马拉松赛事在室外举行,参与人数多,赛道长,沿途围观者数量庞大,对组织方而言,精确控制每一位参赛者,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她表示,组织方需要对参赛者尽到告知义务,即拒绝身体不适宜者参赛,“除此以外的,就很难全部保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