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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非法“特效药”卖给哮喘病姑丈 获利1200元被起诉

2014-06-05 09:42:55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28
    为给患者提供所谓“特效药”,明知销售没有药品批准书等手续的药属违法行为,仍购买来赚差价。昨日,漳浦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姚某珠提起公诉。
    据查,姚某珠患有哮喘病的姑丈要其替他购买一种“复方川羚定喘胶囊”药品,随后陆续又有亲戚和同村老人要其帮他们购买上述药品。他们都声称这种药是“特效药”。去年3月25日,姚某珠为了赚取差价,在购买河南亿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时,明知对方没有提供药品批准书,药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手续违反《药品管理法》,仍购买200瓶,从中获利1200元。经查,上述 “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符合药品特征,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系统中查询不到上述产品记录,上述药品按假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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