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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大孩子染毒瘾 娘胎里就开始吸毒

2011-10-18 11:09:1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740

    海峡导报10月18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燕 出入/文 朱慧卿/图)他才不到一岁,就已经染上毒瘾,因为年幼,又无法戒毒。

    婴婴(化名)还在娘胎里就开始吸毒,出生后所吸的母乳也是含毒的。

    “如果,他出生后能够不吸食母乳,或许他就能不染上毒瘾。”法官说,“海洛因婴儿”悲剧亟待社会关注。

    据了解,小婴婴的母亲是一名“80后”未婚妈妈,她长期吸毒,为了筹集毒资,她还和男友一起15次上街抢夺。

    “80后”情侣为吸毒抢夺

    从去年8月开始,海沧区与集美区先后发生十多起劫案。一辆神秘的摩托车载着“双人组”,频繁扯掉妇女戴的金银首饰。最早的两起抢夺事件,相隔仅数天,相继发生在集美区西滨村和海沧区霞阳村。

    “几乎还没反应过来,项链就没了。”不少受害人回忆时说。受害者发现,开车的是一名男子,而坐在后座扯项链的,竟然是一名年轻女子。

    根据目击群众的说法,该女飞贼下手“快准狠”,一看就是老手。

    此后,神秘“双人组”便开始疯狂作案,从去年8月到11月,他们成功实施了15起抢夺。他们从不在一个地方重复抢夺,一时令警方的侦查陷入困境。

    也许是连连得手,他们越发猖狂,作案时间也由最初的夜晚,逐渐改为了光天化日,并且频频在繁华路段出手。他们在杏林某公交车站、海沧菜市场路口、海沧某旅社门口作案,甚至还在集美某行政机关门口作案。去年11月,他们更加猖狂,从11月7日至9日短短三天,连续抢夺4起。

    然而,就在他们得意之时,警方已经开始调查。“双人组”的行踪终于败露,随后被海沧钟山派出所民警抓获。

    令人惊讶的是,两人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而且是情侣,为了筹集毒资结伴抢夺。

    8个月大婴儿染上毒瘾

    “女飞贼”叫小贺,而驾驶摩托车的抢匪就是她的男友卢某。小贺来自安徽一个偏僻的农村。小贺和男友卢某都是“瘾君子”,他们两人因为吸毒,又缺钱买海洛因,一起走上了抢夺的道路,并将抢夺所得全部用于吸毒。

    两人虽然长期吸毒却有一个孩子。婴婴是今年2月份出生的,至今还不到8个月大。他出生时,妈妈小贺正处在被侦查起诉阶段。因为妈妈吸毒,他一出生就已经染上毒瘾。

    日前,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卢某因另外还犯有抢劫罪,数罪并罚,获刑6年;而小贺获刑3年,缓刑4年。

    法官说法

    “海洛因婴儿”悲剧亟待关注

    法官说,“海洛因婴儿”悲剧应该引起社会关注。

    法官分析认为,婴儿染上毒瘾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婴幼儿强制保护启动程序缺失。司法机关、医疗机构在吸毒母亲怀孕时,虽然知道“海洛因婴儿”诞生的可能,但因缺乏明确规定,无法采取措施避免悲剧发生。

    二是剥夺吸毒母亲或父母监护权,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司法解释仅规定监护人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权的人或单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但是,由于社区及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已弱化,由其落实监护职责显得勉为其难,而且,这一规定也不是强制性规定,缺少监督机制。

    另外,戒毒法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这增加了婴儿染毒的几率。

    法官建议

    如何防止“海洛因婴儿”再现

    如何防止“海洛因婴儿”再现?对此,法官也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法官说,最好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和强制保护启动机制。确定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或者卫生部门为婴幼儿的专门保护机构,任何人一旦发现孕妇吸毒,应及时报告专门保护机构,由其强制启动保护婴幼儿的法律程序。对于通过医疗手段可以确保新生儿不会出现染毒症状的,应要求怀孕者接受持续性积极治疗,避免胎儿染毒。

    完善剥夺监护权制度及安置制度。确定专门保护机构为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的责任单位,新生儿出生后,父母吸毒成瘾的,如果婴儿父母未能自行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责任的,由专门保护机构启动剥夺监护权诉讼程序,剥夺后没有另外监护人的,则指定合适的单位或家庭担任监护人,或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责任。

    法官还建议修改戒毒法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若医疗机构认为强制隔离戒毒不影响婴幼儿健康的,应允许专门保护机构启动对染毒母亲的强制戒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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