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查看内容

内蒙古二级以上医院支持家医服务

2018-07-12 09:28:44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1450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盟市旗县区卫生部门主动与驻区三级综合医院或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对接,组织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加入城市医疗集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有二级医院医疗技术支撑。

  通知强调,全区旗县(市、区)卫生部门要结合医共体建设和对口支援工作,在二级以上医院组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等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专科服务团队,与辖区或医共体内基层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结对,通过定期坐诊、设立慢病联合门诊、开展远程诊疗、接受转诊等形式参与复杂疾病、疑难病患者的签约医疗服务。要组织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分别组建专业团队,按照分区划片和责任到人原则,全面参与孕产妇、儿童、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签约服务。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院要指定全科医学科或其他科室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相衔接,为基层转诊的签约患者,提供优先门诊、优先大型设备检查、优先住院、优先手术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将二级以上医院的号源提供给家庭医生,方便签约居民及时挂号,实打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看病提供医疗技术支撑。(特约记者王栋明)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89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