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分级诊疗 三级医院可建专病防治中心
2016-05-23 10:35:51东南网 李方芳查看次数:501
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得到消息,为推进富有厦门特色的“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分级诊疗工作,卫计委近日成立了厦门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开始新的分级诊疗探索。从今年6月1日开始,厦门有9个病种作为分级诊疗试点扩增病种,将分级诊疗进一步拓展至其他的常见病、慢性病和多发病,从开始的试点运行,最快有望在3个月后在全市铺开推广。
9个病种加入分级诊疗名单
在全国范围内,分级诊疗还是以慢病病种为切入点,厦门亦是如此,两病(糖尿病、高血压病)已经在全市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展开,在分级诊疗改革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厦门从糖尿病、高血压病做起,已带动了多种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就诊,基层诊疗服务量提升了43.67%;老百姓就医负担、医保费用较大医院节省近35%,群众在基层就诊体验进一步改善,所以我们希望让更多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基层得到完善的诊疗服务和健康照护。”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洪丰颖副主任说。2016年,首批选取了9个病种作为分级诊疗扩增病种。
据介绍,这9种疾病将由遴选出的“专病防治中心”作为该病种分级诊疗和防治指导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该病种在全市的分级诊疗和防治指导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诊疗和健康管理。
全市三级医院都可参加PK
既然新增加了病种,为什么要3个月后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厦门市分级诊疗办陈粮主任解释,目前每一个新增病种都根据医院自身优势推选了拟设医院(如图表),拟设医院将在医联体内选择2-3家社区机构进行试点运行,3个月后还要进行阶段评审,总结经验得失,待成熟后再向全市推广。
陈粮强调,拟设医院不代表一定已获得专病中心资格,分诊办鼓励其他三级医院(含民营三级综合性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共同探索病种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可参照以上工作要求,报备分诊办后,与拟设医院一并纳入阶段评价,开展试点病种分级诊疗相关工作,共同PK。
在最终考核评审后,评审机构将择优录取,优胜者会被正式授予专病中心资格,负责主导该病种在厦门的分级诊疗工作。卫计委将为专病防治中心提供经费支持,并在重点学科、领先学科建设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9个病种加入分级诊疗名单
在全国范围内,分级诊疗还是以慢病病种为切入点,厦门亦是如此,两病(糖尿病、高血压病)已经在全市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展开,在分级诊疗改革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厦门从糖尿病、高血压病做起,已带动了多种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就诊,基层诊疗服务量提升了43.67%;老百姓就医负担、医保费用较大医院节省近35%,群众在基层就诊体验进一步改善,所以我们希望让更多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基层得到完善的诊疗服务和健康照护。”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洪丰颖副主任说。2016年,首批选取了9个病种作为分级诊疗扩增病种。
据介绍,这9种疾病将由遴选出的“专病防治中心”作为该病种分级诊疗和防治指导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该病种在全市的分级诊疗和防治指导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诊疗和健康管理。
全市三级医院都可参加PK
既然新增加了病种,为什么要3个月后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厦门市分级诊疗办陈粮主任解释,目前每一个新增病种都根据医院自身优势推选了拟设医院(如图表),拟设医院将在医联体内选择2-3家社区机构进行试点运行,3个月后还要进行阶段评审,总结经验得失,待成熟后再向全市推广。
陈粮强调,拟设医院不代表一定已获得专病中心资格,分诊办鼓励其他三级医院(含民营三级综合性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共同探索病种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可参照以上工作要求,报备分诊办后,与拟设医院一并纳入阶段评价,开展试点病种分级诊疗相关工作,共同PK。
在最终考核评审后,评审机构将择优录取,优胜者会被正式授予专病中心资格,负责主导该病种在厦门的分级诊疗工作。卫计委将为专病防治中心提供经费支持,并在重点学科、领先学科建设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